法系你我第8期|必看!防疫期间,这10个劳动权益问题和你有关!
作者:工人日报记者 李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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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2-11 15:16:03
来源:工人日报
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明确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星期一)起上班。随后,多地下发相关通知,延迟企业复工时间。
对于国办延长的3天假期,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娟告诉记者,这是***根据疫情做出的安排,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而对于各地延迟复工时间的工资发放,记者梳理发现,各地标准并不统一,不少省市尚未明确延迟复工期的性质和工资支付标准,仍需等待具体解释出台。
近日,有网络平台汇总了延期复工网友关心问题的榜单,位列***的是“年假如何销假”。在北京工作的赵妍也很关注这个问题,为了能在春节有更多时间和家人团聚,她连着请了几天年假,“现在***延长了假期,不知道请的假能不能销?”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桂彬律师认为,延迟上班能否销假应分类讨论,首先是国务院统一延长的3天假期,他认为该期间为休假性质,不属于工作日,用人单位应当准许员工撤销假期申请或增加对等时间的年假天数。
而对于各地为防控疫情而出台的延迟复工时间,洪桂彬说,从全国各地陆续出台的意见看,该期间准许用人单位安排在家办公、协商安排年假,他认为延迟复工期间仍属工作日属性,用人单位可协商安排年假,对于之前员工申请单位亦批准的年假,“除非单位同意否则不应撤销”。
1月23日,人社部发消息称,医护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地正在开辟工伤保障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李娟建议,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方式来保持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建议当地人社部门准许企业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
人社部日前发文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同时,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保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通知》提出,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南海照明协会自2009年成立,是5A级社会组织,目前拥有会员企业236家,2017年协助南海区政府成功申报全国半导体照明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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